意外伤害补充保险知识问答

  • 2020/10/26 14:02:56

导读:城乡居民意外伤害补充保险是作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充和延伸,是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手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就高平市城乡居民意外伤害补充保险缴费标准和补充的范围为大家作一下介绍。

城乡居民意外伤害补充保险是作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充和延伸,是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手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就高平市城乡居民意外伤害补充保险缴费标准和补充的范围为大家作一下介绍。

Q:什么人可以缴?每年需缴多少钱?

意外伤害补充保险知识问答

A:答:出生28天-70周岁(注:新生儿需已上户)身体健康者,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缴费参保;每人每年缴纳保险费20元。

Q:保什么?保多少钱?

A:答: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造成死亡,给付身故保险金2万元;因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按伤残评定等级最高赔付2万元(意外身故赔付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因意外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符合可报销费用扣除100元免赔额,再按90%给付;未经医保报销的,符合可报销费用扣除100元免赔额,再按70%给付;意外医疗费用最高给付3000元。(注:私人诊所发生的诊疗费用不予报销)

Q:保多长时间?

A:答:1年,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一致。

Q:怎么缴费?

A:答: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步缴费,参保人员可到所在村(居)委、社区缴费,支持现金、微信缴费。

Q:如何理赔?

A:答:意外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拨打95519进行报案,并尽快到中国人寿营业厅柜面进行理赔。

Q:骑摩托发生意外赔不赔?

A:答:赔。无证驾驶农具车(摩托车、三轮车等)可以理赔,汽车除外。

理赔案例:

案例一:高平市贺某,于2020年5月11日开机动三轮车发生车祸当场身故。2020年7月1日我公司接到报案,经核实,情况属实,于2020年7月2日赔付贺某家属意外身故保险金20000元。

案例二:高平市张某,于2020年5月2日骑电动车与小轿车发生碰撞,导致骨折,鉴定为十级伤残。后张某到我公司申请理赔,经核实,情况属实,我公司赔付张某意外伤残保险金2000元。

案例三:高平市李某,于2020年1月10日在村里走路时因雪天路滑不慎摔伤导致骨折,到高平市中医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26437.96元,基本医保报销17296.76元,退伍军人民政救助1849.67元。2020年3月9日痊愈,并及时来我公司进行报案理赔,2020年3月9日我公司赔付李某意外医疗费用3000元。同时李某还投保我公司计生老龄保险以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我公司赔付1907.72元。共计赔付4907.72元。

案例四:高平市朱某,于2020年5月30日在家不慎被热水烧伤,到高平市民生烧伤专科医院进行门诊治疗,2020年6月8日治疗结束,共花费603元,我公司赔付朱某意外医疗费用34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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